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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联动,共同发力
扬州市打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组合拳
3月20日,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公安局、城管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扬州海事局等部门下发了《扬州市开展打击非法捕捞、贩卖经营长江水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方案》,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进一步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,持续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。
闭环式监管,确保无死角
行动通过对全市重点市场、重点水域非法捕捞、贩卖经营长江水产品进行专项排查,坚持标本兼治、边惩边治、以惩促治,整治消除一批行业、市场乱象,打击违反长江禁渔期、禁渔区非法捕捞行为的“产”,管住交通运输环节的“运”,整治市场买卖的“销”,查处水产品经营活动中误导、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“营”,遏制宾馆饭店等场所对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的“吃”,突出重点和关键监管领域,覆盖了对长江水产品的生产、运输、销售、经营各个环节。
退捕有保障,禁渔求实效
按照《扬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》要求,扬州市2020年起全面禁止长江水产品生产性捕捞。行动将对违法捕捞生产、未按规定时间退捕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、水域生态环境和影响水生生物保护区功能的行为依法开展集中整治。加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,在保护区二期监控工程的基础上,实施长江干流扬州段三期监控巡查工程,联合公安、海事等部门建立健全水生生物管护巡查机制,组建专门管护队伍。严厉打击“电毒炸”等违法犯罪行为,坚决清理取缔“绝户网”、迷魂阵等违规渔具,组织开展涉渔“三无”船舶专项整治行动。完善部门协查、上下检查、地方互查等联合执法、合作办案机制,进一步强化“两法衔接”,提升执法效能,确保长江干流退捕退得出、禁捕禁得住。
市场严规范,行业倡自律
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规范管理农贸市场、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,全面制止、取缔各类经营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的行为,特别是经营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的“马路市场”,并通过查获的非法贩卖经营行为溯源追查非法捕捞行为。严厉打击市场经营各环节涉及的长江水产品虚假宣传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行为,严肃查处欺诈、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的经营行为。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作用,构建综合协调、优势互补、分工协作、沟通顺畅的市场监管格局。
社会共参与,扫黑添助力
行动专门印发了《致广大沿江渔民及农贸市场宾馆饭店业主的公开信》,公开发布了“六部门”监督举报电话,倡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,加强和提升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。同时,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,主动将专项执法行动融入本地区扫黑除恶总体安排,配合检察院、法院等部门,重点打击使用“三无”船舶和“绝户网”捕捞、非法越境偷捕、电毒炸和捕捞中划地为界、渔港码头“扒皮”等涉黑涉恶活动。